過量使用除磷劑的影響
除磷劑是城市水源水混凝除濁處理和除磷的物品。能在處理城市水源水混凝除濁的同時,達到深度除磷的目的。因此,處理后飲用水中的磷含量降低到極限值以下,無需改變原水處理工藝,無需增加大型水處理結(jié)構(gòu),簡單易行,經(jīng)濟實用,可獲得顯著的社會經(jīng)濟效益。污水處理中常用的除磷方法是生物除磷和化學(xué)除磷,一般采用化學(xué)除磷法處理含磷廢水?;瘜W(xué)除磷法通常使用鐵系除磷劑,因此在污水處理過程中,由于某些因素,往往會影響最終的使用效果。除磷劑過量的影響如下:
一、污泥量增加。在廢水除磷處理中,當(dāng)除磷劑量過大時,產(chǎn)泥量過高。這也是它相對于微生物處理在廢水除磷處理中的缺點。過量添加會使水中的金屬磷酸鹽更多,形成更多的污泥。
二、水體變黃。過量添加除磷劑時,由于常用的除磷劑屬于鐵鹽除磷劑,在水中形成過多的鐵離子或鋁離子,會使水體呈黃色或棕色。
三、過多的正電荷金屬沉積物吸附在菌膠團(負電荷)表面,使菌膠團的電荷變化,在PAM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了壓泥的難度。
四、污泥處理難度加大。當(dāng)除磷劑過量添加時,污泥中的無機金屬鹽除了污泥量的增加外,還會增加污泥處理的難度。
五、增加絮凝,化學(xué)除磷劑的另一個身份是聚合物無機絮凝劑。與PAM不同,過量的進水絮凝劑不會反溶,可以保證一些污泥絮狀不良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清澈。
六、過多的正電荷金屬沉積物吸附在菌膠團表面,削弱了細胞外多糖(EPS)的作用,削弱了菌膠團的絮狀物,導(dǎo)致活性污泥絮狀物變小。
七、pH值下降。因為除磷劑是一種弱酸性聚合物藥劑,在廢水除磷處理過程中,酸性藥劑的增加使整個水質(zhì)酸性增強,pH降低。
因此,在添加除磷劑之前,應(yīng)根據(jù)污水中的磷含量、污水中的磷種類、處理出水中的磷含量(出水應(yīng)符合國家含磷標準)和除磷效率。最終投入量的確定是通過不斷的小試和中試實驗來確定,或者根據(jù)同行類似方法的經(jīng)驗來確定,然后小試進行改進,確保出水達到相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的要求。